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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處置公告
寧夏華融資本拓誠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“拓誠投資中心”)與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璐澤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簡稱“璐澤投資中心”)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(簡稱“中信金融資產江西分公司”)擁有對江西洪大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洪大集團”)、洪城大市場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洪大股份”)、江西億坤建築工程有限公司(簡稱“江西億坤建築”)、南昌洪信置業有限公司(簡稱“南昌洪信”)債權,拓誠投資中心、璐澤投資中心、中信金融資產江西分公司擬對上述債權進行聯合處置,現予以公告。
一、基本情況
截至2026年6月30日,債權資產情況如下表:
| 序號 | 資產名稱 | 債務人所在地 | 債權本金(萬元) | 利息(萬元) | 整體債權合計金額(萬元) | 擔保措施 |
| 1 | 拓誠投資中心對洪大集團、南昌洪信全部債權 | 江西省南昌市 | ?119,610.13 | ?5,974.53 | ?125,584.65 | 1.質押物︰洪大集團以其對南昌市土地儲備中心依據《南昌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儲合同》享有的全部應收賬款,即老洪城大市場土地收購補償款,提供質押擔保。2.保證人︰洪大股份;劉如強、龔小萍。 |
| 2 | 璐澤投資中心對洪大股份、南昌洪信全部債權 | 江西省南昌市 | ?49,510.11 | ?2,473.03 | ?51,983.14 | 保證人︰江西邦盛服裝工業城發展有限公司;洪大集團;劉如強、龔小萍。 |
| 3 | 中信金融資產江西分公司對江西億坤建築、南昌洪信全部債權 | 江西省南昌市 | ?24,824.76 | ?1,240.00 | ?26,064.75 | 1.抵押物︰(1)洪大股份名下南昌市南昌縣新洪城大市場項目新洪大54套(49套+5套)住宅底商面積為6121.14 第二順位抵押;2.質押物︰深圳市誠坤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洪大集團100萬股股權質押;3.保證人︰洪大集團;洪大股份;劉如強、龔小萍。 |
| 4 | 中信金融資產江西分公司對洪大集團、南昌洪信全部債權 | 江西省南昌市 | ?9,929.90 | ?496.00 | ?10,425.90 | 1.質押物︰深圳市洪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洪大集團200萬股股權質押;2.保證人︰洪大股份;劉如強、龔小萍。 |
| 5 | ?15,535.44 | ?776.00 | ?16,311.43 | 1.抵押物︰洪大股份名下新洪城大市場主市場8棟401室,面積16,356.05 第二順位抵押;2.保證人︰劉如強、龔小萍。 | ||
| 6 | ?22,400.00 | ?1,118.88 | ?23,518.88 | 1.抵押物︰洪大集團名下位于南昌市西湖區老市場服裝大廈81處房產,面積3979.74 ;江西億坤建築名下位于南昌市昌東酒店用品城15處房產,面積1770.5 ;2.質押物︰深圳市誠坤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洪大集團19,046,160股股權質押;3.保證人︰洪大股份、江西洪大實業有限公司。 |
二、交易條件為︰投資者信譽好,有付款能力,能承擔購買資產所帶來的風險,交易資金來源合法。
三、交易對象要求︰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︰(一)國家公務員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;(二)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;(三)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(四)債務企業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的其他關聯企業;(五)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(六)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;(七)受讓方的股東及實控人不得與債務企業、擔保企業存在關聯關系;(八)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被限制高消費(能夠提供充足依據證明其失信記錄或限高記錄已依法消除的除外)、與公司合作項目處于違約狀態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規行為的自然人、企業及其實控人。
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,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,最終以合同、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,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公告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止,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咨詢。
受理公示事項聯系人︰賈經理,聯系電話︰010-83777272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︰張女士︰010-83777211。
寧夏華融資本拓誠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
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璐澤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
2026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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